朋友聚会上相识相知,互有好感的两人走到了一起。爱情结晶的到来让他欣喜不已,然而关于妻子不忠的流言却让他陷入困惑,*终两人在无尽的争吵中分道扬镳。

更让他崩溃的是,离婚后他带着三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,结果显示:自己疼爱多年的三个孩子,竟没有一个与他有血缘关系。
来自广东的原告小甄今年35岁。五年前,他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温州泰顺女子小羽(化名),两人互有好感,很快便开始同居。在一起的第二年,小羽生下一女,小甄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中。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,两人于2012年11月补办了结婚登记。
2013年3月,小羽又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。本该是幸福的五口之家,然而双胞胎刚出生,小甄便不断从朋友口中听说妻子在外有第三者。流言让他开始怀疑妻子,甚至觉得两岁多的大女儿也越看越不像自己。
面对丈夫的质问,小羽愈发心虚,*终坦白自己确与前男友暗中来往。妻子的不忠让小甄又气又恼,此后两人争吵不断,家中再无宁日。2013年6月,结婚登记仅七个月,两人便在泰顺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。
婚虽离了,小甄心中仍存一丝疑虑——三个孩子长得都不像自己,她们究竟是不是亲生的?2014年5月,他带着三个女儿前往DNA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。结果出来的那一刻,他彻底呆住了:三个孩子,没有一个与他存在血缘关系。
"我白白为别人养了三个孩子,付出了金钱、精力和全部感情。"巨大的屈辱与愤怒之下,小甄将小羽告上泰顺县人民法院,要求赔偿抚养费6000元及精神损失费20000元。
法庭上,小甄满脸无奈,被告小羽始终低着头,对原告的赔偿请求未提出异议。
4月20日,法院作出判决:被告所生三个女儿均与原告不存在生物学上的亲生血缘关系,其隐瞒事实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应相互忠实的义务,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亦违反公序良俗,致使原告在物质与精神上遭受重大付出与伤害,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求,判令被告返还抚养费6000元,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