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年68岁的被告人刘某系郑州市金水区某乡农民,文盲。2016年春节后至4月间,刘某在明知同村17岁女青年李某智力低下的情况下,多次前往李某家中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。李某稍有反抗,刘某便威胁"杀她全家",事后还给李某十块、二十块钱零花,直到李某怀孕一事暴露。2016年7月23日,李某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恶行败露,东藏西躲终落网
2016年11月25日,李某剖腹产下一名女婴,该女婴因病于2017年2月11日不幸夭折。2016年12月9日,东躲西藏的刘某在开封市一家养老院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到案后,刘某拒不承认强奸犯罪事实,声称"自己老了,没有生育能力"。在铁证面前,他又改口辩称并非强奸,理由是每次李某都未反抗,且自己都给了钱,应属通奸。
司法鉴定锁定铁证
案发后,公安机关委托某精神病医院对李某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,结果显示:李某属精神发育迟滞(中度),无性防卫能力。郑州市公安局随后委托当地司法鉴定所出具DNA检验报告,结果明确:刘某是李某所生孩子的生物学父亲,概率大于99.99%。
法槌落下,正义不缺席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害人李某系重度智力障碍者,仍与其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同时,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,依法应当予以赔偿。*终,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,并赔偿被害人李某医疗费、护理费、子女抚养费等共计三万余元。

